快捷搜索:  

结婚要什么证明材料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zd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扩展资料:

结婚周年纪念日计算:

结婚纪念日有两种说法,有人认为领证那一天,经过登记、宣誓的程序,是真正意义上的成为夫妻,所以应该把这一天当做结婚纪念日。

也有些人认为应该把举办婚礼那天当作结婚纪念日,因为在那天,结婚的仪式感最强,夫妻在全部来宾,包括亲戚、朋友、同事等人的祝福下,结为夫妻,正式开始了幸福的二人生活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是以结婚登记,就是领证那一天作为结婚纪念日的,其实不管是哪一天,对夫妻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纪念日,都是可以庆祝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结婚要什么证明材料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要哪些证明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相关专题: 证件 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