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资料准备 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持护照) 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 未取得国外居住权的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的,不定期须持出国前的未婚公证书。 国外所出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由本市指定的婚检医院出具。
5.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近期合影照片3张
有些地方只需要125项

办结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
2.办理结婚证的条件。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方法定的结婚年龄是22周岁,女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其他法定关系的夫妻。近亲不能结婚。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婚姻管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确认男女双方自由结婚的意愿,确认完毕后男女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字按手印。然后缴纳9元人民的结婚证工本费,就可以领取结婚证,男女各自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领结婚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第一,男友双方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才行
第二,男友双方家庭的户口本,结婚也是需要在户口本其中一方归属地进行登记的
第三,男女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两面都是需要复印在同一面上面
第四,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户口页和结婚本人的那一页
第五,准备好这些基本资料以后,就去登记处,领取窗口号码,领取结婚证明的表格
第六,最后就是在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资料,然后签名按手印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