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zd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扩展资料:
结婚周年纪念日计算:
结婚纪念日有两种说法,有人认为领证那一天,经过登记、宣誓的程序,是真正意义上的成为夫妻,所以应该把这一天当做结婚纪念日。
也有些人认为应该把举办婚礼那天当作结婚纪念日,因为在那天,结婚的仪式感最强,夫妻在全部来宾,包括亲戚、朋友、同事等人的祝福下,结为夫妻,正式开始了幸福的二人生活。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是以结婚登记,就是领证那一天作为结婚纪念日的,其实不管是哪一天,对夫妻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纪念日,都是可以庆祝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男女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男女办理结婚要带的证件有:(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双方领结婚证的话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办理流程:
(一)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婚姻状况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