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登记 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法律分析: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结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照片:双方大二寸(规格为裁去边框后5.1cm×3.8cm)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证件照三张。(不得使用婚纱照、艺术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件。如果是集体户口, 则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1.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 周岁;2.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5.双方均无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 则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时填)。3.3 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1.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双方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3.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北京市婚姻登记处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一、收费项目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二、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每对9 元三、收费依据
北京婚姻登记流程
北京市婚姻登记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