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到哪里去办 办结婚证在哪里办
办结婚证在哪里办
民政局。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扩展资料
领结婚证需携带的材料
1、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领结婚证可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2、双方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者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补**件);打印在a4纸上的复印件各一份;3张大2寸或者小3寸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照片(蓝底)。
注意事项
1、照片
照片的大小很重要,一般为大2寸或小3寸。如果事先没准备好照片,也可到婚姻登记处的证件处直接照相,快照马上可以出来,费用约20元。
2、复印件
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定要使用a4纸,最好是两个人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结婚证在哪里领啊?
一、结婚证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二、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民政局周六、周日休息。
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领结婚证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吗?
不是任意一个民政局都可以。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结婚申请或者在允许办理异地结婚的地方进行办理。;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温馨提示:只要满足结婚的所有条件,并且领证所需要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当场领到结婚证,一人一本。【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