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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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处、二处)分别在哪里?
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有一个地址,并没有一处和二处。
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厂甸市场大楼三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六仅办理预约登记)
邮编:50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外国人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华侨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须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及身份证。
2、补领结婚证需提交双方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3、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
4、婚姻证书损毁或当事人目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婚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抱歉--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