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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证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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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时候要准备什么?

结婚登记要准备如下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_证明身份的材料;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登记需要准备什么?

登记前需要哪些准备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如下: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照。(如果进行了婚前检查,可携带婚检结果)这三样东西虽然简单,但是,却有很多人为此多跑了“冤枉路”。

首先,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主要信息必须一致。

如果有差异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其次,户口簿上本人页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因为地区差异等原因,很多人的户口上缺少这个章,城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同志告诉记者,每天都有人因为没有此章而不能顺利登记。另外,临时户口或是单位和居委会所开的证明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户口在外地的,要将户口簿寄到本人手中。

第三,结婚照。照结婚照比较简单,黑白彩色均可,但是应到较大的照相馆去照。因为大的照相馆质量比较有保证。另外,大照相馆有经验比较丰富的摄影师,能够帮助你摆姿势,用光也相对比较讲究,照出来的效果比较好。

办理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登记时间:东西准备好了以后,就可以选好日子去登记了。要注意的是,结婚登记机关节假日不办公,所以如果你选的日子是星期六或者星期日,那么,你只好换日子了。除此以外,结婚登记时间是有规定的,例如城北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每周二、五下午是整理档案时间,周四是办理离婚的时间。各城区民政局的登记时间并不相同。此外,一定要早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时间一般是上午8:30-12:00,下午是2:30-5:30。

办理登记最好是在早上,如果是所谓“黄道吉日”则更是如此,因为平时一般人比较多,记者的一位朋友就曾经因为人多而不得不改期登记。

登记地点: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程序:1.审验证件。工作人员首先查验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再将户口和身份证与本人进行核对。

2.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审验无误后,到指定的地点复印身份证和户口簿(一般在民政局另一间办公室内)。要注意复印最好到登记处指定的地点进行,因为复印的内容和方法是有规定的,在其他复印点复印的可能不合格。

3.填表。复印完毕,接下来要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一般在填写前,工作人员都会详细讲解填写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要各填各的,不能代填。

4.声明。填写好表格后,男女双方要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宣读结婚声明。

5.领证。宣读声明结束后,就能领到大红的结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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