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办理结婚证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法律氏厅主观:
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歼带隐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行灶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悉御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穗纤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睁族岩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再婚与头婚一样,除离婚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外,需携带证件并无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再婚也需要符合我国法定结婚条件并办理法定结婚程序,结婚条件主观上需要双方自愿,客观上需要当事人坦培燃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为未婚状态,且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再婚和头婚一样,需要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经过审核后可以领取结婚证。结婚双方出现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则不能再婚。
再婚所需材料与头婚类似,仅需注意带离婚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港澳居民与大陆居民所需材料不同。
1、大陆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让虚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的离婚证明(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等)或前配偶死亡证明。
2、办理中镇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