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日民政局可以领结婚证吗 周六日民政局能领证吗
周六日民政局能领证吗
周六日民政局不能领证。周六周日属于法定双休日,民政局不对外办公,是不给办理结婚登记的。另外,除了每年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可照常办理之外,其他的节假日也是不能办理的。具体情况:一、民政局双休日不办理领证我国的民政局属于行政机关单位,每周的周六周日是照常休息的,不给办理结婚登记。准备办理结婚证的情侣,可以选择周一到周五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另外,每年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民政局也是可以给办理结婚登记的。二、民政局上班时间:1、周一到周五,一般来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当地民政局上班时间)。2、每年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3、部分地区的民政局,周六可办理预约登记。结婚登记的程序结婚登记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程序:(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本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标明未婚、已婚或丧偶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离过婚的须提供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已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须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的结婚条件,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3)登记。经全面审查了解,男女当事人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符合规定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非法干涉,不能取得结婚登记所需证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调查核实,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提供情况”栏内注明情况。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民政局周六能办理结婚吗
各地的民政局是政府部门,除当地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星期六星期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上班。民政局是行政单位,正常的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是不上班的,所以民政局周六不能办理结婚。民政局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是一个关乎我们生活幸福的部门,因为结婚领证就要在民政局办理。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需要以下程序: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还需要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2、审查,登记机关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周六周日民政局可以领证吗
民政局周六可以领证。民政局周六周日可以领证的具体理由如下:1、民政局是政府机构,周一到五全天上班,周六部分民政局上午办公半天,下午休息,周日全天休息。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六办理;2、各市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正常开展婚姻登记。除此之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所以民政局周一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建议不要选择周末,周日不能够领结婚证;3、民政局除了能登记结婚,领结婚证外,还负责以下工作:(1)救灾工作;(2)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工作;(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4)负责优抚安置工作;(5)负责优待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等“五老”人员,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对老区的扶建工作;(6)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7)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8)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