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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结婚,双方无配偶、无近亲关系以及禁止结婚的疾病,带上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的手续如下: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现在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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