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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证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中国境内,想要领取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都是自愿,且均没有配偶,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的,需要由男女双方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双方近期大两寸合照三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如果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女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外国籍的一方需要持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和国籍的证据、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国籍国外交部与我国驻该国使馆、领事馆认证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中国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如果一方离过婚的,还应当携带离婚证。如果当地要求婚前健康检查的,双方当事人还应当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携带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您的疑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去办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者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对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还应当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相关专题: 材料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