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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走法》经典语录文案和名句摘抄

《八百万种走法》经典语录文案和名句摘抄

1、你知道这个故事吗?一个老头在忏悔室里向神父生动地叙述了他和一位姑娘的风流韵事,而这位姑娘的年龄只有他的三分之一。“抱歉,”神父打断了他,“从你说话的方式来看,你似乎是个犹太人。” “我是。”老头回答道。“那你为什么跑来跟我说这些?” “神父,我在告诉每一个人!”之前坐车经过森林草坪公墓时,我们总会屏住呼吸,因为有人透露说,路过公墓时呼吸会交厄运,所以我们都会努力憋住,即便我一点也不害怕会吸入莫名的恐怖物质。大家都按习俗这么做了。在车里屏住呼吸半分钟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步行就不同了。我们试着憋气走过公墓,但没过多久就头晕目眩,喘着粗气,并为刚才的所作所为大笑不止。随后我们继续往前走。

2、也许我就该什么都不做,好让书本自己找到真正的读者。或许它已经找到了――并且在继续寻找着――最终找到它应该属于的那些读者们。读者群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而应该和它应该拥有的一样多。

3、传统观点来看,离比赛这么近,你做的任何事情都帮不上任何忙,只会带来受伤的危险。这段时间里不管是赛跑手还是竞走者,都应该逐渐减少训练,缩短距离,并且要将步子放轻松。如果说玩回忆录这种玩意儿,我现在已经有点太老的话,那么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等了。要是我真打算这么办,那么我最好趁现在还记得的时候就写。我的成绩,尤其是短距比赛中的成绩,证明我已经慢了下来,至少在路面上是这样。如果说这点在键盘上体现得还够不明显的话,嗯,那也是迟早的事,尽管我不乐意接受。所以如果我打算和世界分享我的记忆,那么时候到了。

4、我从不纵容自己“休息”一天,因为我很清楚一旦懒了一天那么我会永远懒下去。

5、我跑步时穿的是便装――牛仔裤、长袖运动衫和一双皮质时装鞋。天晓得那是副什么鬼样。别人看我这身打扮在大街上猛跑,肯定认为我是偷了什么东西或者是杀了什么人在拼命逃跑。不过也没人上来阻拦我,因为这毕竟是在纽约啊,干吗要去管别人的闲事呢?

6、这就是答案,我告诉自己。坚持不懈。只要坚持在赛道上,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

7、顺便说下,我不知道“逆时针”这个词还会用多久,甚至将来能不能被理解。当全世界的钟表都变成电子的之后,我们该用什么词来定义比赛的走向呢?当我绕着诺科米斯山湖一圈圈竞走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考虑这个问题。我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天马行空般的思考,但没有一件是算得上重要的。

8、我无法揣摩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的心理,但我确定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想过要放弃。他们迟早都能学会,而且一旦学会,就不会忘记。

9、毫不夸张地说,我是靠着喝酒结的婚,又是因为喝酒而离了婚。1973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后,我搬进了西58街的一间单身公寓。一年后我开始着手写马修・斯卡德的系列探险小说,他住的酒店就在我那儿附近。这是何等的凑巧啊?马拉松那绝对无情的距离,使得完成比赛就代表着胜利,不管你花了多长时间。每当我完成一个马拉松,就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10、显然我们会狭路相逢,因为很大一部分学生会在公园或者附近消磨时间。他们似乎认为――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也不无理由――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园里竞走的样子就和看卡通片一样滑稽。
我一直坚信,如果不去理会那些盯着看你的人,那么他们迟早会没兴趣再看下去。而相反地,他们却坚信如果你一直嘲笑某个可怜鬼,那他迟早会放弃并打道回府――因为他坚持得越久,提供的娱乐就越多。
不得不说,这剥夺了我很多训练的乐趣。

11、我的记忆,有时蛊惑人心,有时玩忽职守。我不愿全盘信任它,却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得写下好久之前的事情,除了它我还能去问谁呢?
比方说,我现在要讲个关于1949年我和两个朋友―杰瑞・卡普和瑞特・高德伯格散步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是这两个人陪的我。
这事我无法去问瑞特,他十几年前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我可以问杰瑞,我们现在仍是朋友。但他还记得吗?就算他记得,他的记忆难道就比我的可靠吗?

12、回忆往事是场历险。你的记忆就像一座大房子,里面有好多房间;走进其中一间,一扇隐秘的门便会弹开,引诱你再度经历一段尘封已久的过往。事实就是如此,你刚踏进一扇门,另一扇门也随之打开了……

13、让我坚持下来的理由是:要是我退出后没往回走几步脚就不痛了,那也太让人恼火了。

14、我要做的就是坚持,将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么做我一定能打破自己的纪录。事实上,我要将它捏个粉碎。

15、你必须前进。我无法前进。但最终我会前进。

16、坚持赤裸裸的真相。 尽我所能地坚持着。

17、只是你不必非要成为胜者,你要做的就是完成比赛。你可能会希望每场比赛都能比上一次发挥得更好――特别是能压倒上次比你快了几步的选手。其实这并不重要,也许在超过他的那一刻你都忘了他是谁,就像你会忘记是谁超过了你一样。
你和其他选手在一起比赛,但是你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你会在自己的汗衫上别上参赛号,接着拿下来重别上好几次;系好鞋带,继而无数次地检查是不是系紧了;你还会不断地上厕所。最后,你站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待比赛开始。

18、那年我还做了很多别的事情,比如,每月给《作家文摘》写专栏文章,替别人写电影剧本,为一出讽刺时事的滑稽剧写了四首歌,并且在秋天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八百万种死法》。我从一段感情中走出来,休整一段时间后,又进入到另一段感情中。我来来回回飞了两趟欧洲,坐了一堆向西行的巴士,并从洛杉矶回到家中。如果把这些事情都考虑进去的话,那么,我这一年真的是相当忙碌,但当看到成绩记录时,似乎又觉得自己那一整年就是在参加比赛。
1981年,我参加了四十场比赛,其中包括五场马拉松,总里程数达到374.5英里。

19、电视里有个拳击解说员,他时常会评价某位参赛选手是在“努力让自己输掉”。他的意思是,那家伙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不是为了要让自己赢得比赛,而是让大家看到他在努力罢了。

20、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比赛已经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得喜欢这个结局。

21、在小说里,事情发生前总会有前奏,重大事件的发生绝不会是偶然的。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因为另一件事情,接着大事就来了。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在这么运作着。但在我看来,有时事情确实发生得很突然。可能是有股潜在的力量正在集聚,就像地震会引起火山爆发,只是没有精密的仪表来测算这样的能量。

22、韦克菲尔德的比赛给我带来莫大的鼓舞,记忆中没有任何事能与它匹敌。这是我人生中最有成就感的一次。
我把这些告诉一个朋友时,他看了看我。他提醒我,我曾出了那么多的书,我去过世界上那么多地方。那些对于他而言才是真正的成就,而我却因为绕着一个很难发音的湖走上一天一夜后,就把它们都给磨灭了?
嗯,是的,并且我深知其中的缘由。我大大地超出了自己的期待,完成了一件我认为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我期待着自己能完成一个马拉松的距离,试图完成五十公里,并梦想着走完五十英里。但我从来就没抱有完成一百公里的幻想,但不知怎么地,我却做到了。我把这些都告诉了他,但不确定他是否能明白我的意思。

23、极端情况更是常有发生,美国二十四小时赛的纪录保持者是在近六十岁才投身运动,创下该项记录时他已超过了六十。
报道的作者认为,事实上年轻人在这方面有相当大的心理劣势。当你二十岁时,你绕着跑道走了十圈,然后意识到自己还有三百九十圈要走,你很自然地会说“见鬼去吧”,并认为自己大可以明年再来。而当你过了六十,“明年”的数量就很有限,流逝的每一分钟都不会使你变得更强。因此你会趁自己还有这个机会,坚持住。

24、我这一生都在步行。
等等,也不完全是这样。在学会走路之前,我只会爬,再之前是坨躺着的不明物体。
至少别人是这么告诉我的,即便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清晰的童年回忆都是在会走路之后,我甚至不记得学习走路的过程――站起来,跌倒,再站起来,再跌倒。肯定是这样的,只是我不记得了。

25、回忆录让我感到吃惊。我从没想过要写自己的童年和青春期。之前我一直试图让这种自我为中心的叙述做到尽量客观;我拿厄斯金・考德威尔写《经验》(Call It Experience)为范例,在书中他声称只写自己作为一名作家的生活。他的私人生活,他又声称,与别人无关。我觉得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我坐下来开始写了――我不是要写点无关紧要的东西来糊弄读者,我只是不太喜欢这种形式的揭露。我选择做个小说家是不无道理的。我非常愿意告诉你我虚构的人物的每一个细节,但如果想知道我本人的情况,那么,没门儿。

26、就我而言,能完成这本书的唯一动力,就是能自我放纵,让它想多任性就多任性。实际上,以下都是我作为一位步行者的经历;如果这本书本身就是个步行者,那它绝对是个悠哉的漫步者,边走边选择下一条路,而非急匆匆要跨越终点。

27、说实话,我真不晓得是什么鬼东西让我坚持到最后的,
除了悲观和固执僵持的那个阶段,我感激那个让我坚持下来的东西。

28、走完两圈后,我停下来给水疱缠上绷带。同时还在乳头上贴了邦迪。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很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这么做,但现在我明白了:在和衣服的不断摩擦中,它们很容易被擦伤。过去这样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但之前我也从来没走过那么多的路。

29、毕竟朝圣的目的就是到达神圣的目的地并且洗掉身上的罪恶,而不是在途中穿破一双又一双的草鞋。

30、有人说跑马拉松就像生孩子,当你有足够多的时间忘记前一次的痛苦时,你会想再做一次。

31、我选择做个小说家是不无道理的。我非常愿意告诉你我虚构的人物的每一个细节,但如果想知道我本人的情况,那么,没门儿。

32、总有那么几本会跑到读者手中,多年来我也一直听到他们的反馈。
“你知道吗,”有人在一次签名售书时说,“你写的东西我几乎都读过,不管是轻松的还是黑暗的,我几乎都非常喜欢,但是我前阵子买到一本你写的书,我从头到尾没看明白,我不知道你在写什么或者要说明什么,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写这么一本东西,而且――”
我立马意识到他在说《随便走走》。
另外我还看到这样的字句:“你的书我都看过,我都非常喜欢。但是其中有一本书我足足读了十七遍,我发誓它绝对改变了我的世界观,读完之后我的人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每年我都会去重读它,从中获取不一样的东西,而且――”
《随便走走》。

33、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依赖自身之外的东西把我们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不管这种交通方式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不管是巴士还是飞机,不管是买来的还是租用的汽车,我们总在被那些不受自己控制的东西运来运去。我们不用动任何脑筋;汽车、巴士或飞机会去某个地方,我们只需要搭上它们就行了。

34、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只要我还有能力,我就会一直走下去。

35、说到底,上帝就是个至高无上的讽刺家。记忆会对现实进行改良,突出好的,减弱坏的。无论什么,回忆总比现实要美好,或者至少不那么糟糕。如果确实很糟,我们会将它统统忘掉。这样也好;不然我们迟早会自杀。

36、2005年就这么结束了,记录显示我参加了二十五场比赛,总距离达到277.2英里。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我又去了那个公园,参加弗雷德・勒博的纪念赛,这场比赛我在上一年也参加了。当时我的成绩是1小时21秒;而现在我把这个成绩刷新了三分钟,57秒36分。一个星期后,我飞到了阿拉巴马州的莫比尔,据说那儿有个特别有意思的比赛……尽管,它也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

37、人们写回忆录,总假想着自己的经历和观察能让其他人感兴趣。可这种假设是毫无根据的,因此大多数的回忆录也只是私人内部出版,或者压根不出版。

38、有些人学会得早,有些人学会得晚;有些人摔很多次,有的人很少摔倒。但迟早,人人都会走路了。 没有人灰心丧气,没有人提早放弃,每个人都在按步学习。而且,没有奖励的诱惑,也没有惩罚的威胁;没有对天堂的憧憬,也没有对地狱的恐惧;没有糖果,也没有棍棒。摔倒,起来,摔倒,起来,摔倒,起来――然后开始走路。 太神奇了。

39、有一种说法,马拉松是瘦子的游戏,只要瞧一眼那些第一批冲过终点线的人,你就会同意这种看法了。获胜者的身材从超模般的苗条到厌食症似的枯瘦。而那些徘徊在队伍最后的家伙们,体重明显更接近于国家的平均水平。

40、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听闻还有二十四小时赛。 我开始意识到,世间还有比马拉松更长的赛事,有些人会去跑五十或一百公里,甚至是五十或一百英里的比赛。这对我来说简直太疯狂了,但不久之前,一场马拉松对我而言也同样疯狂。
接着我开始阅读有关二十四小时赛的报道,看看那些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一百多英里的人是如何赢得“百夫长”称号的。据我所知,这样的比赛每年都在一个四分之一英里长的椭圆跑道上进行。你绕着赛道跑四百圈,奖品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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