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难懂的感情句子文案
感情万人难解始终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求一些富有深意,又令人难懂的句子,最好是古文的,要写一些人生情感的,古文的话要翻译
烟花三月,春暖花开的季节终于来到我面前,将这鸟语花香的春天映入我的眼帘,我的眼是笑的,我的心是暖的,只因遇见了你,你是天使在人间。
早想提笔,却酝酿不到思绪,你说为何?明明念你在心,却是欲诉无语。此时,想借着春光的一片明媚,在寂静的夜里将你写入我的诗里,那是我为你低吟浅唱的爱之语。
微风和着骄阳,在窗外肆无忌惮的释放者夏的旋律,春的气息已渐远离,惧怕骄阳的炙烤,几窗下,捻几丝银线,绣一段红尘细语。翻阅如水的心事,把温柔融入丝丝线线中,放飞心底的涟漪,把相思捻进这锦帛里,挥洒着一针一线的深情,撷一缕清凉,绣满我的牵挂,让那些往昔的碎梦,在记忆里飘飞,曼舞。
剪一段心事,拈几根岁月的银线,穿梭在红尘过往中,手指轻轻起落在记忆的斑驳里,针针线线穿梭于彼此的前尘往事中,场景恍惚。
吟一阕唐诗宋词,奏响一曲琴音,让古韵飘过心扉,静下心来,梳理思绪,把飘飞的往事抖落在记忆的锦帛上,针针刺下。锦帛上绣出了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绣出了一幅人间四月天。
轻拈针线,从记忆中引出一段涟漪,那风尘仆仆的身影飘过我的眼帘,驻足、凝视、执手、别离,似乎所有古老的故事都和忧伤别绪滋滋牵连,而后只剩下无尽的思念,这也许就注定了世间的夙愿。不觉处,锦缎上密密麻麻,已经绣出了从冬的相识到夏的别离,遇见、离别,犹如一阕婉约的词,凄美。
轻抚手中悄然绣起的一段心痕,那些静如春水的针眼走过的痕迹,纤尘不染。点点滴滴,丝丝缕缕,聊遣心情。千千心结,几经纠缠,绣出一锦水墨丹青,渲染了你我的红尘过往。一任思绪在素锦上轻舞飞扬,一任旧梦在寂寞里恣意叹息,一任一行清泪在往事中浸染乱红。手指轻落时,泪眼已斑驳了记忆的痕迹,心滋长了蔓草,颤颤的手抖落了几根银线,无法再绣出你的容颜。
一绣千年,此时薄暮红霞,思念满地,于是便用这一段素帛绣尽我对你的情深。就这样悄悄的就把你放在心上,伴时间,渐行。任繁华落尽,任烟花不堪剪,但你的身影,始终走不出我编织出的锦缎。
窗外暮色渐浓,我轻拾那抹曾经的嫣红,在锦缎上绣织着如梦般的心境,心底不时的荡起一层层涟漪,说不出的痛楚镌刻在心田,让思绪飞翔在久远的时空,撩起一弯清眉......
一瓣花瓣飘落,谁的叹息在时空里轻响?恍惚间,手中的针线弱不禁风,心思凝成千千心结,唯你能解开。院内,枝繁叶茂,黄昏的炊烟在空中袅袅升起,你是否忘记了那个倚窗而坐的女子?她满腹的愁思在锦缎上编织着那份悸动的心,那双清澈的弯眉,是否铭刻在了你的心田?
绣,还在绣,芊芊素手摆弄着锦缎,针针丝线在指尖飞舞,锦帛上,时而出现繁花似锦,时而出现落英缤纷,却始终有一个身影在里面舞动,看似模糊,又似清晰。红尘最美的芬芳绣在锦帛上,也葬在锦帛里。淡淡的织着自己的痛,悄悄的绣着自己的殇。也许,只是绣了一场寂寞的红尘细语,了了,万事皆梦。
世间所有的风花雪月有着太多的雷同,我在锦缎上绣出了千篇一律的词语,叹!我居然愿意把这千篇一律的词句,再次绣在这你我的红尘过往中,演绎着无数次的执着情恋。凝视素锦,突然感到梦太久了,情竟如此深,以至于忘却了时间的轮回。好想在锦帛的末端,绣出一片自己的蓝天,去自由翱翔,忘却红尘过往。(一篇文章。)
1.因为相知,所以相惜;因为真心,所以真情永远!
2.拥有一份情谊,是前世的福,抑或今生的缘!?黑夜里我寻问上天…
3.炎暑里的寄托,似午夜的风,习习清爽,还带着份感动!似咬下的桔子,酸甜润心!
4.老家伙,生活不是独角戏,你的角色不孤单!
5.记忆油膏,反复涂抹,那除非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6.yi个人的世界,是敲出来的寂寞···
7.青春的寂寞是生命的点缀,没有寂寞的青春是悲哀的,然而寂寞的青春不是没有幸福,而是我们不懂幸福。
8.人生---下课啦..放学啦..放假啦..毕业啦..混够啦..老啦..后悔啦..死啦...
9.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10.我们的十字路口,下一站谁在等候? 这城市渐入夜色,当爱情经过,幸福的能有几个?
11.幸福都雷同,悲伤千万种。
12.饿了就吃,经常早饭午饭并在一起吃
13.曾经以为一辈子陪在身边的朋友,某天某月,就突然发现他们都不见了
14.人之所以活的累,是因为放不下架子,撕不开面子,解不开情结。与其在别人的生活里跑龙套,不如精彩做自己。
15.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
16..分开的岔路口,转向的不只是人生。青春散场,不小心遗落的碎片扎伤的,不只是心。思念无果,终于滂沱。
17.如果心里有伤,是否真的可以遗忘,不必包装···
18.生活中的杯具,永远呈放在人生的茶几上…
19.原本想一口一口吃掉忧愁,不料却一口一口吃成胖子......
20.躲在万劫不复的街头,微笑着参透覆水难收。
21.相思树,流年渡,无端又被西风误。系思缘,人更远,风啸叶落归何处!
22.有些事情看似忘却了,却离记忆那么近…
23.偶尔会无病呻吟,但压在心里的病痛更会堆积成不可逾越的高山,把心脏的撑破。
24.有些人,在生命里经过,其实就是一种幸福。
25.火车的一头是永远的牵挂,另一头则是永远的向往。 你的火车将开往何处,连着山,一站又一站····
26.佛说:昨日种种昨日死,今日种种今日生。
27.
推敲间,时光渐逝人逐老;
再回首,宁化微尘莫相离!
突然发现人生总在不停地出发,不停地寻找落点,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意义”?
答:频临眉,不绪不愁?
起落间,难知难梦!
28.,Be in street ,
灾街头
I looked whose back hangs all over sorrowfully,
,莪看谁悳[背影]挂 满哀愁,
,Lonely if original,
,寂寞如初....,
Look like one to sing to end,
,像諟只歌唱到尽头,
One dance round and round,
,只回旋舞,
Look like one waltz,,
,像諟一场华尔兹
Gorgeous curtaining performing the queen,,
,华丽演出後悳落幕
29.白月光,那么亮,那么凉。千层思,底边藏,寞寞小楼庭栏倚,谁于谁?费思量!
30.谁走进了谁的视线,谁拈染了谁的韶华?
31. "_.对沵我是左一次心软,右一次心疼,最后换来德只是沵对我
德伤害、″ 因为你,我流过多少眼泪、你都不会知道。我要的并不多 为什么快乐也开始消逝。
32.一下恍惚就过了十余载,看看小子,瞅瞅大人,原来我们处在一个尴尬的层面
33.人们都说:小时候,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后,笑着笑着就哭了。
34.三月春花渐次醒,迢迢韶华逝去。孤岛上的风雨,等着谁,又待何时停却?
35.小楷的字迹,写满江南的忧伤。辗砚的一眸一笑,梳妆着它的模样。放不开手,是恋着幽幽发香。
是谁的深闺厢房留着一扇愿望,又会是谁在黔灵湖畔叹着夜的漫长?
孤灯一盏,落花一散,说着千回百转的美人蕉,不问英雄是何处走来,爱恨又有几多长。天涯茫茫,千里话沧桑,风雨几度是,月下酒唱江南调,再抚《美人蕉》。
来、来、来,干、干、干,仰尽饮一杯,诗酒月来陪,且为人醉、且看谁碎?不是英雄,市井凡夫泪!
36.春风三月柳曼,诗酒忆红颜,飞沙迷眼,清风与月眠!
37.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就证明你挂掉了。。
38.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我,演绎着一个人的戏
39.当然,我已经知道我们已尘埃落定,但每次和她聊天,我却只能假装着很开心
40.阳光下的翅膀,即使飞的不高,但可以飞的很远。每一朵蒲公英,都会装着一个梦想,努力、自由地飞向远方…
41.我怕站在没有朋友的地平线上孤单寂寞
42.一夜的静,曲、更添味。不好打扰,绪、主旋律!
43.阳光越过窗檐 我在阴影里面 才过正午十三点 就漆黑一片 黑夜已吞噬我 因为我活在西边 只拥有半个白天 一到午后夜色就蔓延....
44.岁月无荒,在念的边缘行走,只为一份等候!
45.过尽千帆,风景依旧,在变的、只是欣赏风景的心情,和陪你赏景的人。时光潺潺,淡不了风景,却渐渐淡了一些人。但只要心在,时间也会失了千颜。君不见,不见君,万水千山待君颜…
46.灯火雾蒙蒙,夜色如钟,流浪在城市的梦中。 三三又两两,大楼下的游虫,把徘徊的独影踏空。 放喉喊一声,破了苍穹,又扰了谁的眠?惊了谁的梦? 人心恍恍,不要兑换从前的虹。离别眼,旧人心,醉在那诚挚的笑容......
47.试图去敲开世界的一颗眼\渴望一段人生的不平凡\没有力量划破天昏地暗\只愿下一个安好是晴天\
48.原来、你周围的世界简单,生活所呈现给你的、就不会太难,诸事坦然就好!
49. 我的世界里,很安静,静得就像清晨看朝霞、傍晚赖斜阳一样,风来的很轻,雨也落的不急。 静世如歌,简约安纯。 只是,在湖畔的脚步和身影,都是自己而已。
50.风凄凄,雨淅淅,戚恋寒冬为谁衣? 急速的人群里,失落了一路的忧心。 车水马龙,各自一尾青烟去,溅起若干枯叶,绝尘。带着我的哀愁,带着我的青春...... 有很多的苦闷、很多遗憾,不想提起,只想将之湮没在这流年里。
51. 缘若水,抓不住在指间,却能住思念。回眸难现,待经年,已翻了牵念,一遍一遍、水似缘,恰留在指尖,最怕稍纵即逝。辗转反侧,忆往昔,美好了所有从前、、、
52.落木纷纷/积了一地/若某些破碎了的记忆/尽任时光冲淡去/极力拾起/努力地抓起一把/却还是散落指间/
53.生命匆匆、尽犹不悔、
54. 冬季\可以在这看雨\不大丶淅沥沥\忙于穿梭的车子、和人群\匆匆\就像我们的青春\我、还有你\
55.黑夜不是没有尽头/只是未到天明时/夜没有星、望去像一天忧蓝图景/此时便就着你的梦沉寂丷人都有过空欢喜1那也不要紧、至少也是一段憧憬/
56.不曾想到,时间退去的美丽,让人渐以渐惶\那就在心底1埋葬这些伤悲乀
57.白头偕老这件事其实和爱情无关,只不过是忍耐……但忍耐却是一种爱。所以,真正爱你的人,其实就是愿意一直忍耐你的人。
58.触之不可,遥之不及。惜之于心,切之于情。倾心了,难忘了,奋起了,无悔了… 青春的一切,就是这样,在我们歌声里… 有记忆,便是证明!
59.秋意正浓秋夜凉,即是微风起,万里凄清,穹苍茫茫。孤枕对愁孤无眠,欲探兰窗外,双节不览,星点珊珊。曾登高叹远,人未闻,我未见,乡识相恋齐来。啸几曲,不尽,声声咽,声声念!
60.秋风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忆月满西楼,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看黄叶飞舞,听雨打芭蕉尽释愁。
61.光淡淡、好久不见,念的念、盼的盼,借着月辉、静着心扉 , 不忧不叹、
62.青春,本是用来搏击。看得到青春的脸,探不到青春的气息,所有人都约等于机器… 这里,好多天没晴了,差点要忘了、有个叫太阳的东西…
63.毕竟、直线只是相交、那我自己又何必再犯贱、谁都不可能一直是圆弧线、曾期待的都被破碎、被飘散…
64.回忆,总是会有难免的。一首熟悉的歌,或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题,或眼前的某个场景…都让人似曾相识。酸酸的,又暖暖的…
65.一念念碎,寻一片清辉,夜风弄月,愁几许云蕊。要一颗怎样的心,才能销得烦忧?看尽多少故事,才能不流伤心泪?纸上诗歌三两,读一句,半是别伤。壶中劲酒一仰,醉一回,他朝相望。
66. 当岁月沧桑了年华,谁来拂去青春里尘埃、在转角遇到的面孔,又是否、渐已代替曾经?其实,只是不时的有点想家,也有点想你们…
67.当青春吹动着你的发丝,它曾也牵引着你的梦。不知不觉中,在那座城市的历史里,又是否已记取了你的笑容?时光渐逝,慢慢沉淀下来的、却不一定就是精华,尽管有过风霜雨雪、烈日严冬。但到底是、一座城、一个故事,一份念想,一丝回忆!
68.因为/好久不见,所以我们没能坐下来、好好聊聊天…
69.曾经,为谁放肆的哭泣.你是吹进我眼里的沙子,模糊了双眼,看不清天空的样子。 这一场末路繁华,不倾城,不倾国,却倾我所有。 你要的是什么。一生相守。还是一晌贪欢。 我要的。只是简单却安稳的生活而已。 爱到绝路,覆水难收。 最好的幸福,是你给的在乎
70.风弄发空舞/寒惹旅人酌/独步车流错/茫茫叹城郭/偶闻有犬吠/时见孤影愁/黄灯照心坎/杯酒作离歌 尽管已入春,却仍是寒冬的尾巴,也不见有新绿。此时,我还是我,亦不多!只是、想挑一首温暖的歌,单曲循环着......
71. 青春的梦很短,青春的梦很甘甜。青春的纪念册看起来很薄,青春的纪念册却一直让我们珍藏于心间。
72. 你在楼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远处看你。别人装饰了你的风景,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73.在记忆里/轻轻地打开你的笑靥/是梦里最熟悉的模样/当抚肩的发丝/顺着风的方向/总会有几丝拂过眼角、额眉/静静地望着夕落/手机里传出柔和的旋律/是那首喜欢的歌/
74.做个简单的背包客,我们可以一起去旅行。骑着单车,用手机,去定格与大自然的亲近。我们一直在行走,所以我们也一直在旅行,要用我们自己的脚步去丈量人生…
75.慵懒的时光,偶尔赏几眼如春的画,听那首久违的歌,静静地想象···
76.缘尽缘未散,缘来缘又往。红尘莽莽,将又如何渡化自己?看不尽是非,看不懂舍得,多少个十字路口,谁又能带着我走?山水迷眼,笑靥迷情。不求更多,哪怕一个笑脸,一句问候,一个招呼。走不走,牵一双温暖的手!原来,有一种梦是蓝色的…
77.尽的红尘舍恋,相遇相识都是缘,有谁知道这一辈子,最后是谁来陪,渺渺茫茫,来来回回。当往日情景浮现,泪湿青衫。是一支笔、一本书、一条手链,还是一个挂件?都曾印着纯真的色彩,是留在最初的梦,蓝色的梦!
78.我们要的都很简单,想找个人爱恋。可以一起散步,一起听歌,一起去涉水爬山…只是不知,曾送Ta的那条红绳手链,还在不在?
79.不是每一对翅膀都会象老鹰那样坚强,不是每一次振翅都能冲天飞翔,在浩大的海洋,谁都有梦想,每一次努力,都是咬牙的顽强!
80.木棉花开的季节,是带着怎样的繁华?一树一树的,衬着整个春天。花下是谁为谁的等候,又是谁为谁的执着?莫言天涯芳草绿,惜系眼前人。
81.系上的结,铆上的扣,夜饮醉思的愁。朔风古亭,等不完的离客,抚一曲,便成歌。谁会在路口,千百回首,唱一首曾经的歌?
82.梦里头,荡着木船,驶在枫桥边。记忆里情绪的身影,回到那一段从前,有些尘封的日子,毕竟还不会成云烟。夜半、钟声、木船、笑脸…
83.情绪莫名的拉扯\伴着调子\断断续续的哼着歌\在这个夜里\只想假作着没事了
84.给自己泡最后一碗茶汤/放几片桔皮、老姜/打好的行李/即将也远走他乡/用这温暖下游子心房…
85.自是一段流年/为一个人掩泪、怅怀/在青春的梦里/却怕空梦一场/夜里烟花易冷/努力向温暖靠近/寻回那段记忆/原来满是相思/细数那日子/都已刻入掌纹里/一天一天的/很清晰…
86.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又是一个年关。一转身,一眨眼,当再一次回首,不得不叹,什么是弹指一挥间!回头看,人已走远,心却仍在。记忆里的一切,总是在脑海回旋。那么清晰,那么自然,依稀的甜!杨柳岸,晓风残。印在梦里的,又是谁的笑颜?
87.风霜雨雪,交替在江南的温柔,透过小窗,流水匆匆。听不到马蹄声,望不见归人。等着,三月里的柳絮和春风!
88.花开流水,又带走了一段岁月。几处泪流、几多温存,在接近天明的一刹,心都一颤。挣不脱的网,困着黑夜里的星,数着、数着,就很漫长…翻看着短信、空间,就像翻着书页码,直至翻不出来,剩下的便是空白…辗转、候到了天泛白,重复着一天天。终于,很想回家!
89.清晨的风很凉,却让人感觉清醒,迎风刮着脸,僵了手脚,急切的往窝里爬…睡前记得往窝里垫点草!
90.确实,有时候会很忙,有时会闲得发慌。晚上,随便地把自己丢在了床上,尽管已全身疲惫,失眠仍常来拜访…
91.心静,会静地出奇。在哪?你会丢了自己。不知道,我慢慢寻觅…
92.最是一曲流年,是是非非哪般?在那半截梦里,也曾清泪猎腮。
93.懵懵懂懂少年时,曾经几何言说愁?似水东流不复反,人间已过数春秋.
94.自在飞黄如梦,无边落木,也添新愁。上层楼,望晚秋,更是红云傍山头!借问君尔,如愁来,可销得几何?
95.在城市的黑夜里,闪烁着的霓虹,又能照亮你心中几多的烦忧?
96.秋风漫漫,萋萋芳草,捕捉夕阳下的影…断想,路行足下,人远天涯…
97.夜,很长。暗黄的灯光下,偶尔看到并排的身影,像在游荡。旋律很轻,唤起的记忆,也在耳畔回荡…
98.夜未央、月微凉,每个人的心里,都曾有过一种伤*有时,想尽力把它掩藏、这样的境地,心却已沦丧…累了、困了,梦依依,袭心房…
99. 蒲公英的故事,永没有完结!说好的,放手给你的飞翔,远方飘着的梦想…和着风,将来又会是怎样?
100.观望,却道是徒劳…所谓落花者,流水者,又为谁有意,为谁无情?安妮说:将又会是一个谁,映入你的眼帘,走进你的世界?是夜如往,安静的安静着,热闹的热闹着…
101.夜风柳,燕巢休休,暑严君难一梦悠,恰萦琐续了愁!蝈蝈!
102.池边藜杉木,屋后倚墙人。相思一树满,何处话秋风?
103.篱笆旁的蒲公英,记忆里的风景。落日时的蝉的声音,感觉可以。把愿望折进纸飞机,它将又能飞去哪里?一起长大的约定,依然清晰…
104.王家堂前燕子,翻来绕去,剪出道道斜影。当这样的记忆,在脑海中掠起,发现青春渐去。我躺着摇椅,静静的看,逝去的欢声笑语,依稀在耳畔响起…
105.想起那个年华,仿若生前彼岸的花,是因你落下的记忆,还是我错过了木筏?那朵花,就这样被时光收藏!
106.今夜无月,番番心念谁中介?纵它千山难越,伊侬鱼雁信频回!
骤然春雨,袅袅情丝随风落!自是浩瀚无驹,侬情蜜意寄江水!
萧萧雨歇,抬望眼,岸柳依依春风婉,凝伫久,恋千里笑颜!
翩翩蝶舞,风飘“絮”,万花齐鸣争春艳,望层峦,惜情惜景无。
清风明月三江水,人面桃花五月天!
红酥手,黄藤酒,沈园放翁爱不朽!
水中月,镜里花,塞外游侠情难煞!
107.潮湿的天,怎堪与潮湿的心…你的忧愁诉予我,湿了我的眸…明天、后天…细雨敲屋檐,静卧,那灰暗的天花板…
108.隔栏饮月,飘山掠水,哪堪满怀愁思意?
109.睡意已无,何事心头起?余味犹在,乐音耳边生…
110.我,在你的远方,思量伊的模样,闭上眼,幻想着你嘴角的微笑,浅浅的酒窝…
111.春风抚面,摆起谁的裙角,扬起谁的发丝,风干谁的清泪…静静地,听风诉说远方人的心事…
112.陈缘难了,情怀依旧。重寻碧落茫茫,再拾世间莽莽,总道爱恨难休!凝伫久,向回首,思渺难收…
113.仰尽一碗水酒,哼上一曲老歌……走过年关,感觉如水,一切开始复原,开始重复循环@\
114. 信手写下几句心情,最押韵的,竟是硪D 叹息``````
115.让时光冲淡过去的阴影,抹平曾经被划破的伤痕。虽没有往日的踪迹,没有往日的橱窗,亦不在角落里沉寂!
116. 凝视,无痕。飞沫,微霜。思悠悠,恨悠悠…轻泪激起一地鹅黄。
117. 四季的风,奏响了岁月的铃。正是风的导向,我们这些帆便聚到了一起,悄然回首,我们那些年在风帆上写下的热血誓言。如今我们虽各散天涯,你可记得昔时的欢笑,那些却刻在我大脑石壁,仿如昨日!一个六年,一个三年,还一个三年…
118.梧桐落叶→西风凭栏天涯路◇/烛影摇红→湘帘慢卷春秋容△\来时,怎非一腔情?堪回首!是夜,且是子时芯?难入梦!
119.听,海哭的声音,一种耳濡目染的激情,那是一段过去的温存!听,时钟滴嗒滴嗒的气息,没有往日的踪迹。橱窗里,芯躲在某角落里沉寂…其实,还在留守着铭记…
120. 哪怕有一天,冲淡了一记忆,我的脑海中,也依然会留下一点透明的流年痕迹…
121.碧藻中游,丝柔若水,其间几多相思泪;云旁穿月,光洁如玉,岂能不念远方人
122. 咬下青春的苹果,生脆清爽,只是不久,苹果伤口就会氧化。我便安慰自己,没关系,即使氧化了,味道还是不变的!
123.巴浦洛夫很忙,巴浦洛夫正在死亡!
124. 孤寂的旅途成了单程的约会,只剩我独自去赴约…
125.一个人呆着的时候,不至于显得无事可做,手里拿根烟,让发呆显得不那么呆
让人看不懂关于爱的句子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房屋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自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年1月7日,河南科技报社文献部主任张员启在《求是》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解房价问题》,认为城市房价过高很大程度是居民的价值观受到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不良影响所致。他指出,一些青年不能够正确理解国家建设与居民消费、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不能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过于强调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亲友、同事之间相互不是比劳动、比贡献、比学习,而是比吃、比穿、比小车、比楼房,甚至一些不知廉耻的女青年把对方有无房产、轿车作为择偶的条件,逼得很多优秀青年不得不沦为房奴。建议国家采取法律、行政手段解决这些问题。
二、对承租房屋的处理
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内容是: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积较大能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以准许。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用公房应按照《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来处理。
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提示,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处理方式如下: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对半分割。
现实生活中,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况非常普遍,子女双方的父母经常是购房的实际出资人,然而往往是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如果婚前出资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法律上不会产生什么争议,离婚房产分割司法实践中,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借条上有双方的签字,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是购房当时形成的真实借贷行为,那么应当作为借款处理。但是如果没有上述证据,仅有一方父母的当庭表示,借条不能证明其书写形成的时间,就不能排除赠与的推定。
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时,不愿意再参与公司经营的夫妻一方可以转让其股份以获取转让对价。当然,一方转让股份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过半数股东同意。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股权重新确认,在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把变更后的股权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如果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夫妻两人,这样的公司就是通常所说的“夫妻公司”。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公司”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其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然后再将其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案件中不应将其笼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工商登记中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并无身份上的限制,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否定“夫妻公司”法人人格没有法律依据。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的审判指导性著述中同意前述第三种观点,并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同意此观点。对“夫妻公司”由一方经营管理的,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同意,可以把有限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取得相应的财产价值,这样就由第三人和夫妻另一方共同经营。股权转让后,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将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折价补偿。夫妻一方退回股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按公司评估财产的一半补偿给一方。由于此时实际股东仅为一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实物分割。夫妻双方均同意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有盈余财产对半分割。
投资性财产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离婚时没有涉及的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