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利维坦经典句子 霍布斯《利维坦》的观点是怎样的?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一方面反对封建贵族势力,主张在司法上人人平等;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反对小资产阶级和平民的民主倾向,主张建立极端的君主专制。

谁能告诉我《利维坦》中的主要的观点?
二、 利维坦的职能:维护臣民的自由权利
恐惧和自由是如此兼容在霍布斯国家学说中:因为恐惧,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来保障臣民的自由与安全;国家形成靠的是契约,臣民将全部权利转让给利维坦;高高在上的利维坦品行节制,忠诚地履行着维护臣民自由权利的义务。深受笛卡儿(Rene Descartes)式的机械主义思维影响,霍布斯以其特有的自然科学般的逻辑演绎出了他的国家学说。
利维坦唯一的职能便是维护臣民的自然权利。霍布斯讨论政治哲学是从他的自然哲学开始的,霍布斯认为自由和必然是同一个道理:从哲学上说自由与必然并不矛盾,相反是相容的,正如如水顺着河道往下流,既有自由,必然性也存在于其中。人处于志愿的行动即是自由的行为。所谓自由,“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和"在其力量和智能所能办到的事物中,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所愿意做的事情"。[15]在霍布斯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订出足够的法规来规定人们的一切言论和行为,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办到的;这样就必然会得出一个结论说: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16] 主权的合法性在于臣民的授予;倘若主权者不能保护臣民的权利,主权者的存在就没有价值了,臣民也就没有义务履行他们对主权的义务。
具体说来,利维坦需要对它的臣民尽什么样的职呢?霍布斯说首要的是主权者应该确保他的权力的完整,因为"如果将其中任何一种让渡给别人或加以放弃,都是和他的义务相违背的",并且主权者应该让人民了解到并且正确了解到"他这些基本权利的根据与理由"。其次,主权者应该禁止臣民的叛乱;所谓叛乱,就是臣民对主权的"基本权利"的任何形式的反抗。霍布斯认为臣民总是愚昧的随时可能被欺骗,主权者应该明白"当主权者的权力完整时,除开他们自己或他委托治理国家的人有过失以外,教导人民认识这些根本权利并没有什么困难",所以"让他们受到这样的教导,这不仅是他的义务,而且也是他的利益所在;同时这也是一种安全保障,可以防止叛乱对他的自然人身所带来的危险"。[17] 那么如何教导人民呢?霍布斯进一步给主权者建议说:1、应当教导人民不要爱好自己在邻邦中所见到的任何政府形式更甚于自己的政府形式;2、应当教导人民不要像服从于主权者一样服从于国内任何一个哪怕是看上去地位"怎么高"、"怎样显赫"、"怎样高尚"的会议;3、还要教导臣民抗拒主权者而导致国家解体是多么过大的错误;4、主权者应该从日常劳动中拨出一定的时间以便听取指定的人员进行讲解以记住主权操在谁手中;5、主权者还要教导臣民爱戴他们的父亲,因为这曾是他们的主权者;6、主权者都应当让臣民学习到正义之德。最后,主权者还要教导人民认识,不但不义的行为,而且连不义的打算和企图,纵使由于偶然原因受阻而没有实现,也是不义。霍布斯煞有介事地提出了七点要求给主权者。然而,这七个"应该教导"与其说是霍布斯对主权者的规定,不如说是对主权者如何对人民进行统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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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总结 :《利维坦》的现代政治学意义
霍布斯的利维坦就其实质而言,乃是自由主义的国家机器。自由主义从来都不是建立在海市蜃楼之上的。自由主义国家机器拥有其它国家机器之为国家机器的共同特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乃是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性。主权从本质来说,除了产生它的公民社会之外,是排他的。惟有主权,才能合法地并且大规模地施用暴力。自由主义国家机器之为自由主义的特点就在于其合法施用使用政治暴力的目的是为公民的自由和社会的安宁保驾护航。
主权国家在历史上有功有过,功在于推进了社会的现代化(这当然也是个有其阴暗一面的概念),过则在于国家变成了垄断性的暴力,对社会施展强大的支配与训育功能。霍布斯作为资产阶级近代国家观(the modern state)的创始人,他的国家主义(statism)观点泽被深远。后世诸如孙中山的宪政三阶段思想,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中体现的保守主义政治观,都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受霍布斯政治思想影响。今天,在主权国家处理有关政治稳定和政治自由问题的关系时,在民族国家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的过程中,在政治社会的诸多方面,霍布斯的《利维坦》都给人以丰富的哲学启迪。其中最重要的或许是这么一个结论:利维坦必须为自由保驾护航,威权政治必须向宪政民主转型,否则很可能要导致共同体解体。这个结论已经被国民党政权在大陆中国的垮台和苏联解体等历史事实所成功论证。当然,这些都是需要本文作者另文阐述的。
节选自...《利维坦:为自由保驾护航》
还有很多的内容,俺看不懂...详细的自己看吧。下面是网址。
参考资料: ://opentimes.cn/to/laigao//08-16-002.htm
利维坦 霍布斯
霍布斯的观点评价
观点(1)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领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使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变得黯然失色 (2) 人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 (3) 论证了国家的起源——国家是为使人们结束争斗状态,使社会得到安宁,而成立的。国家是每个人让渡的权力,且这种权力又超越个人。国家就像“圣经”上说的力量巨大无比的海兽“利维坦”(Leviathan),它力量巨大,可以使契约获得有效性,从而使社会得到安宁,和平得到保证
缺点霍布斯的国家理论赋予国家以消极的意义,其唯一职能是维持秩序,防止人的恶行。国家只是一种保护每一个个体以消除人自身存在的血腥野蛮习性的工具,是一种遏制“人性恶”的“必要的恶”。霍布斯所处的是一个神权秩序正在解体而新秩序尚未建立的时代。他担心由于主权的分割会给某些个人提供满足私欲、贪婪掠夺的机会。
优点本文试图论证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就其主要部分而言对于当今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依然具有一种有效性。这里的有效性,是指其符合历史的经验事实,同时保持着一种强大的解释和指导能力。
霍布斯关于国家建构的政治理论认为对于人们出于对死亡的惧怕和对秩序与稳定的追求,甘于让出自己的自由权利给某个立法者,于是在该立法者的不可分割的绝对主权下结成了国家。这一理论阐明了近代民族国家存在的最大理由即是其对国民安全与和平的保障,为此,国家采取何种统治形式无关紧要,只要主权保持完整。从世界现代化的进程来考虑,我们可以认为霍布斯的国家理论能够解释近代以来的国家建构问题,并对当今欠发达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具有实际的指导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