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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诀 经典句子 求《连城诀》的推荐理由.

主角的性格是这本书成功的最大原因,由一个乡下小伙到一代大侠。经历了许多苦难,诬陷,还入狱,为了活命被别人当做坏人。但是他的精神,自强不息,吃苦耐劳,永不言败,值得我们学习,也是他成功的原因。
  《连城诀》,长篇武侠小说,当代著名作家金庸著。最初于年刊载于《明报》和新加坡《南洋商报》合办送的《东南亚周刊》,书名本做《素心剑》。现收录于 《金庸作品集》中。《连城诀》描述了农家子弟狄云因为生性质朴,屡被冤枉欺骗,在历经磨难之后,终于看穿人世险恶,回归自然的故事。此书语言质朴生动,情节紧凑,故事感人,全书充满了一股悲愤之气,读来令人如鲠在喉。可说是金庸作品中的奇特之作。本书相继被改编为同名电影,电视等。 故事简介
  湘西农家子弟狄云,自幼随师父铁锁横江戚长发和师妹戚芳习武务农。 一天戚长发多年未见的师兄万震山派弟子来请戚长发去作客。三人到了万家。先是逢大盗吕通前来寻仇,狄云拼着受伤打退了吕通,却反而见疑于万家。先是万震山的八个弟子深夜寻衅,打了他一通。第二天他气不过他们的奚落嘲笑,用从一个老乞丐处学来的几招剑法回敬了其中几人。万震山疑心戚长发已学得师门不传之秘连城剑法又教给狄云,遂将戚长发诱入房中击杀,却又伪造现场反诬戚长发击伤了他而逃走,而已意犹未尽,复又设下圈套将见义勇为前往捉贼的狄云裁赃诬为强奸偷盗犯,打入死牢。万震山的儿子万圭假作好人,让戚芳以为他出钱出力想让狄云尽早出狱,其实却是买通官府将狄云轻罪重办。戚芳信以为真,又认定狄云确有其罪,虽然感情仍在,但对狄云也感到伤心和失望,终于嫁给了万圭。 狄云悲愤伤心交加,在狱中自暴自弃。同室的一个疯囚犯又以为他是奸细,对他拳脚相加。但在他呆了三年之后,万念俱灰,上吊自尽时,那疯汉却救活了他,并告诉他自己名叫丁典,因为从戚长发、万震山的师父手上得到了一部连城剑诀,为众多武林人物所追逐,流落江湖,认识了一个叫做凌退思的知府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倾心。 知府却以女儿为要胁逼他交出连城诀,不久后又将他打入大牢、这几年他已练成了绝顶内功神照功。狄云第一次听说了自己师父是个阴险毒辣、城府极深的人,听说他和自己的两个师伯竟联手杀了师祖,但也只是将信将疑。 丁典要传他神照功。他先是不愿学,后来想到报仇便学了起来,又过两年,他和丁典已是情如兄弟,倒觉外面人心险诈,呆在狱中反而平安。但丁典心系凌霜华,遂在一天晚上双双越狱而出,夜探凌知府家不料凌霜华已死,凌知府竟在女儿的棺上涂了无可救药的金波旬花毒。丁典大恸之下抚棺痛哭,中毒极深。 狄云助丁典击退凌知府的人,逃至一废园,万震山的几个弟子又追踪而来,丁典和狄云拼死歼了来敌,丁典嘱他将来把他和凌霜华合葬后即死去。 狄云慌乱中逃到戚芳家,见到戚芳带着与他同样小名“空心菜”的女儿,伤痛欲绝,神智昏迷,格斗中与万圭同时昏过去。醒来已在长江边的一只小船上,便飘流而下。不久在江边一座破庙里碰上西藏血刀门下的一个凶僧宝象,宝象饿急了要吃他,却被他无意中用两只毒老鼠毒死。 他因衣衫已破,便穿上宝象的僧袍,不料在长江边一场鱼贩子的争斗中被误认为是血刀门的小淫僧。在他帮了中原武林南四奇门下铃剑双侠的忙后反为所仇,正要被擒,血刀门的掌门血刀老祖赶来救了他,并掳去水岱之女水笙。血刀老祖也误认为他是自己的徒孙,带了他和水笙一起逃走,水笙的父亲水岱及另外陆、刘、花三奇率领众多好手一路追来。双方到了川藏边界的一座大雪山中,适逢雪崩,都被堵在山里。 经过一场拼斗,血刀老祖杀了陆、刘、水三人,四奇中位居第二的花铁干却临危屈膝,降了血刀老祖。待得血刀老祖发现狄云并非徒孙且暗助敌人,要杀他时,狄云因喉咙被扼,气塞之下神照功反而水到渠成,杀了血刀老祖。之后花铁干凶相毕露,既想杀了狄云和水笙灭口,又要吃几位义兄义弟的尸体。狄云拼死卫护水笙及她父亲的尸体,并为水笙打鹰充饥,终于使水笙对他消除了误会。 第二年春天雪化后,被堵在山外的许多中原高手又入山来。花铁干怕水笙揭露真相,反诬水笙与狄云苟且,使水笙的旧情人汪啸风反情为仇。狄云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为水笙的清白辩护,反使人更信其事。在水笙的哀求下,狄云只得只身离去。 他赶回家乡寻找师父,却正好遇上在那儿挖宝的二师伯言达平和大师伯万震山为连城剑谱而火并,万圭中毒,言达平受伤。狄云救出言达平,问明他师门的种种真相,这才知道自己的师父确是个坏人,而这个当年曾扮成老乞丐于他有恩的二师伯也不是好人。他赶去江陵万家,原想杀万氏父子报仇,但经不住戚芳哀求,反而违心地救了万圭。不料万圭父子发现戚芳可疑,竟反而要杀拿解药救他们的戚芳。狄云赶来救了戚芳,出门之后,戚芳借口又回去救了万氏父子,终于为万氏父子所杀。 狄云将连城剑谱的秘密刻写在江陵城墙上,想引出万氏父子报仇,却因此目睹了万震山、言达平及死里逃生的戚长发三人间的火并。他在危急关头救了师父,师父却反而要杀他。等到凌知府、花铁干、汪啸风等入一拥而入抢夺宝藏并因此一个个毒发疯狂时,他最终看穿了世事人心。在将丁典和凌霜华合葬之后,他带着师妹的女儿“空心菜”,孤身单骑又回到了川边的那座大雪山里,打算在这永无机心和凶险的地方僻居终生,出乎他的意外,水笙正等在那儿,并说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此书为金庸早期作品,是他为纪念小时候家里一个被人冤枉终生不幸的老长工写的。语言质朴生动,情节紧凑,故事感人,全书充满了一股悲愤之气,读来令人如鲠在喉。虽然在文化底蕴上远不及作者的其它一些长篇巨著,但写世态,写人心,写至情至爱,动人心魄,远远超出了一般武侠小说的表现范畴,甚至亦非“性情”二字所能概括,可说是金庸作品中的奇特之作。 不看后悔的是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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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诀中描写菊花的句子(要原文哦!~)

瞧!那一朵粉红色的菊花昂首挺胸,豆芽似的花瓣紧紧簇拥在一起,远远望去,既像一个小绒球,又像一个大家族围坐在一起商议什么事情。再瞧那儿,一簇簇菊花堆在一起,在听秋风老师为她们讲故事呢!看她们一个个扬着脑袋,挺着胸脯,坐得端端正正的,大概都想得到秋风老师的表扬吧!美丽的菊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每一个人到了这里都要弯下腰来闻一闻,仿佛吸足了氧气,站起来就觉得心旷神怡,走起路来显得那么精神。 登上钟姿山,站在高处向下看,只见满园的菊花,红的像火,黄的像金,白的像雪,粉的像霞……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娇媚。整体看来,就像一块花地毯。 我不仅喜欢菊花的美丽,更喜欢它傲霜的精神。到了秋天,别的花都凋谢了,惟独菊花开的轰轰烈烈,在寒冷刺骨的秋风里,昂首挺胸向秋风挑战。陈毅爷爷曾这样写诗赞美秋菊: 秋菊能傲霜, 风霜重重恶。 本性能耐寒, 风霜其奈何。 的确,菊花虽然没有牡丹雍容华贵,没有月季娇艳妩媚,没有百合高贵优雅,但她那傲霜精神,确实令人喜爱。我们做人,就要像菊花那样,不怕困难,知难而进,努力攀登科学文化的高峰.在九月重阳的菊花就是一个素衣飘飘的侠女,仗一把剑,带一把琴,立于秋天的夜里。那时候,一弯弦月就挂在天上,朦胧的月色下,
菊花随风舞剑,或者弹琴,把一缕缕秋思挥洒在淡蓝的晚风里。菊花是知道的,关山边塞的路上,还有游子在登高眺望,闺房里的女子正用丝线编织浓密的相似。这样的夜晚,菊花总是把剑影与琴音,把冷月与诗魂,传递给一大群多愁善感的文人。

连城诀那版好,那版经典?

03版比较符合原著,演员演的也不错。香港版的照比原著小说改了很多情节,不过有些情节改的还是可以的,比如加重了原著中对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描写。这两版各有优点,我觉的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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